广东省气象科技突出贡献奖被推荐人应为热爱祖国、热爱气象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在广东从事气象行业相关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气象业务工作中取得重大科技创新,对提高气象服务能力做出重大贡献,并取得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二)在重大气象工程建设项目中起到关键性作用,对项目的实施做出了重大贡献;
(三)在推进气象科技发展的重大科学技术关键问题研究中,取得重大突破和创新,并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
(四)在气象科普、教育工作中积极进取,努力工作,取得了突出业绩,得到同行公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