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气象学会气象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填写要求
《广东省气象学会气象技术进步奖》推荐书是广东省气象学会气象技术进步奖评审的基础文件和主要评审依据,应根据广东省气象学会秘书处当年推荐通知,按照推荐书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的要求,如实填写。
《广东省气象学会气象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包括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两种形式。
电子版推荐书包括主件(第一至第十二部分)和附件(第十三部分),须按要求填写和上传。主件第二、三、四部分的页边距左右各3.2㎝,上下各2.8㎝,正文文字使用宋体,不小于小四号,行距不小于18磅,标题和图表文字格式自行设置(建议以黑体、仿宋、楷体为主)。
书面推荐书包括主件(第一至第十二部分)和附件(第十三部分),内容应与电子版推荐书相关内容完全一致。推荐书主件和附件分别装订成册(单双面不限),纸张规格A4,竖向左侧装订,不要另加封面。
《广东省气象学会气象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填写要求如下:
一、推荐书封面
1.推荐类别:实行单一渠道推荐。
2.联系电话:第一完成人的手机及固定电话
二、成果基本情况
1.成果名称:不超过30字。应紧紧围绕成果核心创新内容,简明、准确地反映出成果创新或应用等方面技术内容和特征,成果名称中一般不使用xx 研究的表述。
2.公布名:不超过30字。如成果名称不可直接对外公布,应在此栏填写可公布名称,并且必须提供书面说明材料供审查。不填写此栏时视为成果名称可直接公布。通用成果一般不填写此栏。
3.成果密级:通用成果一般填写“非密”。填写密级的成果原则上不作为通用成果提交评审。
4.定密日期:填写由定密审查机构批准的日期。
5.保密期限:填写由定密审查机构批准的保密年限。
6.定密机构:填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有权审批成果密级的相关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并加盖审批部门公章。
7.成果登记号或备案号:与申报成果名称、内容完全一致的科技成果登记号或备案编号。
8.具体支撑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不超过300字。应按重要程度填写,先国家计划,后其他计划,不超过10项。
9.授权发明专利(项):填写直接支持本成果科技创新内容成立的已授权发明专利数目。列入计数的发明专利应为本成果独有,且未在已获国家科技奖励项目或本年度其他推荐项目中使用。
10.授权的其他知识产权(项):填写直接支持本成果科技创新内容成立的除发明专利外的其他授权知识产权数目,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标准等。列入的知识产权应为本成果独有,且未在已获国家科技奖励项目或本年度其他推荐成果中使用。
11.成果起止时间:起始时间填写立项、任务下达、合同签署等标志成果开始研发的日期;成果完成时间填写成果整体通过验收或正式投入使用日期。
三、成果简介
不超过1200字。应包含成果主要技术内容、授权专利、标准、技术经济指标、应用推广及经济和社会效益情况等。
四、主要科技创新
1.主要科技创新
不超过5页。该部分是推荐书的核心内容,也是评价成果、处理异议的重要依据。应以支持本成果科技创新内容成立的旁证材料为依据(如:专利、标准、论文、专著等),简明、准确、完整地阐述成果的立项背景和具有创造性的关键技术内容,客观、详实地对比国内外同类技术的主要参数、效益及市场竞争力等。
科技创新点按重要程度排序。每项科技创新在阐述前应首先说明支持其成立的知识产权、论文等相关旁证材料。
2.科技局限性
不超过1页。简明、准确地阐述本成果在现阶段还存在的科技局限性及今后的主要研究方向。
国家安全类项目必须填写《保密要点》,并在附件中提供定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的定密权限、授权范围,由相关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审核部门应在部门盖章处加盖公章。
五、第三方评价
不超过2页。填写除成果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和具有直接利益相关者之外的第三方对本成果科技创新内容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或公信力的评价,如国家相关部门的技术检测报告、鉴定结论、验收意见,或者他人在学术刊物或公开场合发表的对本成果主要科技创新点的学术性评价意见等。
六、推广应用情况、气象业务贡献和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推广应用、气象业务贡献情况
应就本成果的应用推广、对为气象科学技术发展、气象现代化建设和气象服务能力提升的贡献等情况进行概述。同时应在附件中提供能证明本成果整体技术已正式应用二年以上的旁证材料。需要行政审批的项目应在获得行政审批后应用二年以上。
2.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经济效益:填写近二年由技术创新所带来的新增直接效益。同时应在附件中提供支持所填经济效益数据成立的旁证材料,如: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证明、完成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出具的财务证明等。如无直接经济效益,可以不填此栏。
社会效益:应说明本成果在推动气象科学技术进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提高国防能力、保障国家和社会安全、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和健康水平等方面所起的作用,以及成果应用推广后,本成果主要完成单位之外产生的经济效益等。
七、本成果曾获科技奖励情况
奖项名称包括:
1.省(自治区、直辖市)、市政府设立的科学技术奖;
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有关单位设立的科学技术奖;
3.原经科学技术部登记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
主要获奖人:填写前10人。
授奖单位:填写前5个单位。
其他有重要学术影响的气象科技奖励(如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设立的气象科技奖励)和五年以前获得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奖励可以在《第三方评价》中叙述。
八、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不超过10件)
应填写直接支持本成果主要气象科技创新成立的且已授权的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
涉密成果可采用其他科技所属权的认可方式。应按与主要科技创新的密切程度排序,前3项应填写核心知识产权。核心知识产权须在附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对于发明专利,知识产权类别选择发明专利,然后依次填写发明名称,国家(地区),专利号,授权公告日,专利证书上的证书号,发明人,专利权人以及专利的有效状态。
对于其他知识产权,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应栏目,发明人一栏可不填。
本表所列知识产权用于报奖的情况,应征得未列入成果主要完成人(发明专利指发明人)的同意,并由成果第一完成人签字承诺。
九、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不超过8篇)
按照表格栏目要求,如实填写支持本成果《主要科技创新》的代表性论文(或专著)(不超过8篇)的有关情况。所列论文专著仅限于国内立项或以国内为主完成的科学研究成果。
“国内作者”指该论文公开发表时所署名的所有国内作者。
对于某些学科论文没有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概念的,表格相应栏目可不填写,但要在本页“补充说明”中加以说明。
本表所列论文专(或专著)用于报奖的情况,应征得未列入成果主要完成人的作者的同意,知识产权应归国内所有且不存在争议,由成果第一完成人签字承诺。
十、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
所列完成单位应为法人单位。推荐一等奖、二等奖成果主要完成单位数不超过3个。
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完全一致。不得填写非法人单位名称或单位简称。按对本成果贡献大小依次填写。
对本成果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情况的贡献:不超过600字。
十一、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所列完成人应为该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主课题的验收、鉴定专家组成员不能作为完成人。
推荐一等奖的成果主要完成人数不超过10人,推荐二等奖的成果主要完成人数不超过7人。
工作单位:填写完成人报奖时所在单位。
完成单位:填写完成人参与本成果主要研究工作时所在单位(应为法人单位)。
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一致。如涉及多个单位,只填写一个单位。
对本成果技术创造和推广应用主要贡献:不超过200字。应写明完成人对本成果《主要科技创新》中所列第几项科技创新做出了创造性贡献,以及支持本人贡献成立的旁证材料,如授权发明专利、标准、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提及的旁证材料应在附件中提供。
曾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情况:填写完成人曾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获奖年度、奖种、等级、项目名称、排名及证书编号等内容。提及的旁证材料应在附件中提供。
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完成人涉及不同的完成单位时,应提交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简要叙述完成人在成果中的合作经历,包括合作时间、方式、产出及佐证材料等,由第一完成人声明对上述内容真实性负责并签字。
完成人应在本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字迹清晰,不得代签或利用影印等技术模仿制作签名。如因特殊情况,本人暂时无法签名,须由推荐单位文字说明并盖章,随推荐书一并报送广东省气象学会秘书处。
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完成人参与本成果主要研究工作时所在单位)应在单位盖章处盖章。如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相同,则只需加盖一个;如不同,应同时加盖。
十二、推荐单位意见(专家推荐不填此栏)
本部分应由推荐单位填写,并在推荐单位盖章处盖章。
推荐单位应认真审阅推荐书相关材料,审查完成人资格。推荐意见应包括:确认推荐材料真实有效,确认相关栏目符合填写要求,写明推荐理由和建议等级。不超过600字。
十三、专家推荐意见(3名及以上专家,单位推荐不填此栏)
本部分应由推荐专家填写,并在专家签名处签名。
推荐专家应认真审阅推荐书材料,审查完成人资格。推荐意见应包括:确认推荐材料真实有效,确认相关栏目符合填写要求,写明推荐理由和建议等级。不超过600字。
十四、附件
1.书面版附件
按以下顺序排列:
(1)定密依据:由相关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保密审核意见。审核部门应在部门盖章处加盖公章。
(2)核心知识产权证明(不超过3件):指已获授权的主要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包括发明专利的说明书首页(摘要页)、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以及相关论文专著等。提供复印件即可。
(3)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批准文件:指验收鉴定、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和批准文件等。提供复印件即可。国家或省部级计划立项的项目,应提交计划下达单位对整体项目的验收报告复印件。
(4)应用证明:指本成果整体技术的应用单位提供的应用证明,且能证明本成果整体技术已正式应用二年以上。应用证明须加盖应用单位(法人单位)公章。可选择重要的、有代表性的提供。要求提供原件。
(5)代表性论文(或专著):指主件第八部分所列的代表性论文专著。论文提交首页,专著提交版权页。总数不超过8篇(页)。
(6)检索报告:仅限主件第八部分所列核心论文(或专著)的他人引用检索报告结论,自引(含课题组内)的引用不得列入。
(7)知情同意报奖证明:指未列入成果主要完成人的代表性论文(或专著)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出具的知情同意报奖证明。
(8)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完成人涉及不同的完成单位时,应提交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简要叙述完成人在成果中的合作经历,包括合作时间、方式、产出及佐证材料等,由第一完成人声明对上述内容真实性负责并签字。
(9)提交与申报成果名称、内容完全一致的科技成果登记或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10)其他证明:指支持成果科技创新和完成人贡献的其他相关证明。应为能证明本成果科技创新内容和社会影响的、具有法律效力和公信力的证明文件,如技术产品检测报告等。提供复印件即可。
2.电子版附件
电子版附件他内容应与书面附件一致。以PDF/JPG文件提交。